帶外食看電影 知易行難限制多
行政院明訂電影院不能禁止消費者攜帶外食入場,但消基會調查發現,表面上看似「解禁」,各家電影院對外食仍限制多,有業者賣熱狗堡,卻不准消費者帶漢堡,販賣熱咖啡,卻禁帶熱飲,既不合理,也讓消費者無所適從。{ad-優質推薦:桃園婚紗,  房屋,  台灣租屋網,  法拍屋,  591售屋網,  婚紗)
根據行政院新聞局二月八日公告的「電影片映演業禁止攜帶外食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明確規範電影院業者不可以禁止消費者攜帶實物進入電影院,卻又有一條但書:味道嗆辣、濃郁、高溫熱湯(飲)或食用時會發出聲響之食物,可以禁止消費者攜入。
公告實施以來,各家戲院紛紛訂定其限制外食項目,有業者洋洋灑灑列出數幾種,讓不少民眾看傻了眼。
消基會針對大台北地區十家電影院進行調查,結果發現,有業者僅標示「禁帶熱食」四個大字,而自己卻販賣熱狗、薯條等熱食,顯然違反公平互惠原則。對於味道嗆辣濃郁的食物,各家業者的認定也不一樣,除臭豆腐、鹽酥雞較不具爭議性,包括漢堡、鍋貼、便當、PIZZA、茶葉蛋等,也被部分電影院拒於門外。消基會認為,這些跟店家自己販售的雞塊、薯餅相比,是否真的會因味道濃郁而影響他人,恐怕還有待商榷。
消基會質疑,電影院雖可對味道濃郁等食品進行管制,但例外項目不應過多,否則消費者還是沒有選擇的空間。{ad-優質推薦:台北房屋仲介,  台北店面出租,  台北房屋,   台北房屋仲介,   桃園房屋租售,  }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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