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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被冒用 近2年半找無工作
一名許姓民眾投訴身分遭到冒用,因為被冤枉有案在身,將近兩年半找不到工作,直到今年3月警方才發函更正,但卻因為申請國賠的兩年期限已過,完全得不到賠償,更誇張的是,冒用他身分的人是誰?到現在警方還查不出來。{ad-優質推薦:桃園婚紗,  房屋,  台灣租屋網,  法拍屋,  591售屋網,  婚紗)
在立委陪同下,出面召開記者會的許先生,說自己真的很倒楣,因為身分被冒用,無端變成強盜案的嫌疑犯,害他兩年半都找不到工作。
時間拉回到民國96年12月,許先生發現自己有刑案紀錄,所以不能申請計程車登記證,同月馬上向台南市警察局陳情,案子轉到台北市中正分局調查,但是隔年,他和前妻卻前後兩次被警方分別以強盜案、竊盜案要求到案說明,直到去年3月12日,台北市中正第一分局才發函更正,確認許先生身分被冒用,才造成刑案紀錄有誤。
雖然已經證明許先生的清白,但已經超過申請國賠的兩年期限,立委呼籲監察院要徹查警政署和司法機關是否失職,好給無辜的當事人一個交代。{ad-優質推薦:桃園房屋,  桃園房屋,  新竹店面出租,  台中房屋租售,  桃園房屋,  }
資料來源:民視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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