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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新制自2016年1月1日施行後至今已逾半年,仍有部分民眾交易符合新制規定卻漏未申報,國稅局刻正清查辦理中,將陸續發出稅單追繳。
南區國稅局提醒,個人交易符合新制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係採分離申報納稅,個人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或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交易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依規定格式填寫申報書,如有應納稅額,應先繳納後再檢附繳款收據併同契約書影本及其他相關文件,向國稅局辦理申報;若課稅所得為0、為虧損情形或適用自住房地免稅優惠經計算後不用繳稅者,仍應於規定限期內,向國稅局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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