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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彰縣府原預定明年出售的4筆位在台中市的縣有地(飛地),連日遭痛批變賣財產。對此縣長魏明谷表示,中、投縣市常申請無償撥用飛地,不如出售得款後再另外置產。財政處統計,84年到104年出售境內的100筆縣有地、面積共17474.27平方公尺,賣出72筆飛地、面積共17萬4898.58平方公尺,總得款約85億2153萬。
魏明谷表示,由於日治時期彰化縣管轄範圍很大,並劃分為台中縣、台中市、南投縣,而這些縣市許多的彰縣飛地。雖被中投常以都市發展為由申請無償撥用,但因台中市和南投縣都已撥用土地,彰縣府也不能為防止撥用而平白興建蚊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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