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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弱勢保障不如預期 別拿任何理由開脫!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原訂上週四送出行政院會的《住宅法》修正案,因社運團體不滿中央僅將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例拉高至20%現為10%,低於雙北等部分地方政府的30%,甚至欲刪除12項弱勢指標,並將認定權力下放地方,恐導致地方在選票考量下,限縮弱勢認定標準,使社會住宅喪失社會性,遂前往行政院抗議,使中央緊急剎車,將住宅法修正案暫緩,待進一步溝通後,再遞陳院會。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對於政府慎重看待修法一事,固然表示肯定;但倘若報載官方不願大幅拉高社宅弱勢比例的理由為真,則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必須給中央一個大大的負評! 據蘋果日報所載,有政院高層指出,政委張景森在協調時,建議將弱勢認定標準刪除,原因是擔心若明定,當地居民會認為社宅裡住有遊民、病人,影響當地房市,進而導致抗爭,使社宅無法順利興建;並指出若強制認定該12項指標,其他不符標準的弱勢族群怎麼辦?至於將弱勢比例設定在20%,則是考量若比例訂太高,中南部縣市不見得有辦法負擔所致。 這般說詞看似頗有道理,但實則狗屁不通!試問將弱勢認定標準刪除後,民眾就會認為社宅裡面的住戶沒有弱勢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既然如此,刪除認定標準只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罷了!還賦予地方政府合法限縮弱勢比例的模糊地帶,這樣大開社會公義倒車的修法,難怪社運團體會不平則鳴! {ad-優質推薦: 埔里買屋賣屋,   竹北房屋網,   桃園建地,   新北市店面,   屏東土地分割,   }

此外,官方指出刪除12項指標,可造福更多不符標準的弱勢族群,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若真的是以造福弱勢為目的,修法口吻應是『若弱勢個案不符12項指標,地方政府可斟酌個案狀況認定之』。如此一來,同樣賦予地方決策彈性,且不會衝擊符合原本12指標的弱勢權益。 明明有更妥善的方式應處,官方偏偏要選擇易引發爭議的做法,何故?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這說明官方本身就已將社宅標籤化了!要是連官方自己都對社宅存在刻板負面,要民眾去除標籤化印象談何容易! 政府本應主動為社宅去標籤化拿出行動,而非順應社會的標籤化印象施政,否則社宅永遠不可能擺脫貧民窟枷鎖!試問社宅的犯罪率就真的比較高嗎?套個鄉民網友常舉的例子:跟公宅社區比起來,最貴社區─仁愛帝寶住戶的涉案率還比較高吧! 因此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誠摯呼籲中央,必須捍衛社會住宅保障弱勢的根本原則,目標不僅要跟上雙北、桃園等地方政府,還要做得比地方更多元、更到位,以發揮表率之功! {ad-優質推薦: 台南市南區房屋,   新北市土地租售,   蘆竹農地,   屏東電梯華廈,   鶯歌電梯大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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