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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宅帶頭歧視弱勢 租賃專法徒具形式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根據工商時報9日報導,民進黨籍立委李應元已於前日提出租賃專法草案,並可望付委審查。只不過,法令本身雖然陳意甚高,但考量到現實台灣輿情,未來恐怕難以執行。 李應元所提草案,主要有房東不能任意調漲房租需參考CPI、不得任意解約及不得設限租客條件年齡性別職業等等三大要項,其主要意涵自然在保障相對弱勢的租屋者;然而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光是限漲租金這一項,恐怕就很難實行。 原因在於,長久以來華人世界視房屋為重要個人或家庭財富形式,加上台灣相關制度有利,甚至變相鼓吹房市短線操作,因此台灣民眾對房價變化甚為『敏感』;諸如公宅興辦,或地質敏感區隱而不宣,都是官方擔心民眾認為房價會因此下跌反彈而投鼠忌器。 說到限漲房租,這是師法德國相關法令。然而德國屋主連調高房價也會被調查,任意調高炒作套利甚至要負刑責;這背後實有房屋為使用財、民生必需品的精神,因此政府有義務管制價格。然而同樣的思考,放到其他資本主義自由經濟國家,恐怕就很難實踐,何況是長期把居住權和財產權混淆的台灣社會。 {ad-優質推薦: 安平別墅,   南投農地農舍買賣,   桃園土地,   內湖商辦大樓,   台中房屋出售,   }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以為,限漲租金可以是理想、目標,惟針對台灣現況,短期內較合理的做法,則應該是讓租金回歸市場機制,而官方該做的則是訂好遊戲規則如能真正保障雙方權益的定型化契約,並切實保障雙方該有的權益。 一般而言,房客確是相對弱勢,更需要受保障;但有惡劣的房東,也可能有惡質的房客;況且過去房東逃漏稅嚴重,這部分仍該補正,但既然要求繳稅,就要給予合宜的權益保護。此外,政府更應同步扶植物管相關產業,提供房東必要的維護修繕協助,也是對租客的另一層保障。 除了限漲租金之可行性有待討論外,有關保障弱勢之部分立意亦佳;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需指出,如果政府自己辦的公宅帶頭搞歧視,又怎能用一樣的高標準要求民間比照辦理? 儘管現行住宅法明定反歧視條文,但雙北市公宅之承租辦法,一開始竟訂承租年齡限制!須知,公宅基本功能是照顧相對弱勢,弱勢者優先天經地義,甚至軟硬體也都要考量弱勢者需求,結果反而還要訂弱勢保障額度? 更誇張的是,即便訂了弱勢保障額度,弱勢者仍因為租金太高而租不起,或是軟硬體無法配合而放棄,這豈不是本末倒置,變成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強調,租賃專法修法訂定茲事體大,但也不該過度理想化;否則到最後徒具形式,弱勢者居住需求將繼續遭到漠視,甚至踐踏! {ad-優質推薦: 大園房屋出售,   桃園透天,   桃園電梯大樓,   新豐買房子,   西港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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