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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遮不計價的糾紛


【文/住展雜誌】內政部規定預售屋買賣時,雨遮的坪數可登記但不計價。建商都依規定辦理,但仍有不少民眾質疑建商將「雨遮」面積計算價格是否暗地納入總價中,為了避免糾紛,有建商想出了一招,除了在契約中載明「附屬建物陽台部分,除陽台外其餘項目不計入買賣價格」外,另還在「價目表」上記明,雨遮部分係不計價,要求買方簽名確認。 兆璞建設開發公司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五段興建「忠孝一○一」住宅大樓預售屋建案,俞姓女子與其子二人在民國一○一年二月購買了五戶房子,每戶三、四千萬元不等,俞女表示,建商的接待人員說單價僅每坪平均約一五四萬元左右,她覺得價格與當時之市場價格相當,尚稱合理,遂訂約購買。 {ad-優質推薦: 台東土地,   板橋店面,   桃園土地網,   豐原不動產,   中壢土地買賣,   }

雨遮的坪數登記但不計價 俞姓女子說,事後聽聞預售之房屋「雨遮」部分自民國一○○年五月一日起只可登記已不可計算價格,那麼她依訂約時之坪數如扣除「雨遮」面積計算,則每坪單價將高達一七○餘萬元,顯已高出市場行情甚多,目前實價登錄資料,忠孝東路五段的房屋單價確實係在一四一萬元至一五八萬元之間。 俞女表示,建商於訂約時,雖於契約內言明:「雨遮」不計入計價,但以最後達成交易之總價換算之,實際上已將「雨遮」算入計算價格,如建商堅持未將「雨遮」計價,則以其銷售人員所稱之單價,所售房屋即有坪數、面積不足之不完全給付之債務不履行之問題,她要求建商減少價金,五戶共要減少價金二千多萬元。 建商反駁,雙方的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載明「附屬建物陽台部分:除陽台外其餘項目不計入買賣價格」,而契約業經俞女攜回審閱五日,她應對買賣價金不包括雨遮面積知之甚詳,且俞女有資力一次購買總價值二億多元的五戶房地產,應非屬自用型房地投資人,她應有豐富之買賣房地產經驗,豈有不知內政部已將雨遮不計入價格列為契約內容之理。 {ad-優質推薦: 中壢農地,   航空城房屋網,   苗栗土地,   桃園透天,   新竹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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